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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六因為星巴客有買一送一的活動,(統一獅又怎麼了???)

雖然金三順對於這種很高貴的飲料,不是很常喝又不太能喝,(因為咖啡因)

但衝著買一送一硬是帶了2杯回家,折算下來大概跟85度c的咖啡相等,

說實在話,對於咖啡好不好喝?我真的完全外行,

不過我有喝過同事泡那種一磅二.三仟塊的咖啡,

那種我就真的喝的出來非常順口~

但其它的只稍微知道喝完的感覺順不順口?而且太苦的也不喜歡,

最好的就是那種有加牛奶又甜甜的最合胃口;

當天買一送一的活動是從中午12點開始,但我11點就到店想買了,

但因為他們的結帳系統要12點過後才算活動開始,

當時真的是尷尬到不行,只能說"是喔~"敷衍帶過,

店員一定在想這個人是買不起我們星巴客的咖啡喔???

只好把眼神晃到其它東西上,然後再無意地飄走~

說到星巴客,想當年在讀專科的時候,因為鄰近統一麵包的工廠,

所以大部分的同學打工都因為離學校近及時薪高,

選擇統一麵包工廠當賺零用錢的地方,

沒記錯的話當時平日的時薪是95元,晚上10點以後及假日則是乘上1.5倍,

算是待遇非常不錯的工作,而且還有吃不完的麵包,

而一般的工作內容就是分配全省各地7-11的麵包,

由於7-11的據點非常多,所以工作就相對忙碌,

但我不知道為什麼被分派到處理星巴客糕點的部門去???

當時候我根本不知道星巴客是什麼東東啊!!!

而且我還記得當時去面試的時候,主管還要求我當場用電腦打字,

心想這下子爽到了,好歹我也是倉頡一秒一個字的人,

該不會要我坐在辦公室裡吹冷氣打電腦吧!(暗爽~)

但我覺得我可能被面試我的人呼攏,因為後來的工作根本沒電腦啊,

只有圍巾.帽子.拖鞋,然後在烤糕點的地方把師父烤好的點心包裝好,

在這個部門最大的福利就是可以吃到所有供應星巴客的糕點,

舉凡什麼紅豆派.馬芬.巧克力餅之類的,幾乎每次工作都有得享用,

因為只要產品有較大的瑕疵,例如派切的不工整.大小不平均,

馬芬之類的糕點烤出來的大小不一,就沒辦法供應,

由於每天都在看這些東西,久了也會失去吸引力,

不合格的或多餘的就直接丟掉,就知道我們有多奢侈了,

一直到畢業時逼不得已要回台東等當兵才離職,

當時的課長非常地希望我做到要當兵再走,

可能是我太好handle了,又超級愛加班,

或許沒看過這麼愛賺錢的學生吧!

但該走的時候還是要走,就這樣結束很特別的打工經驗,

這麼多年後想起來,原來我也曾短暫當過大企業的員工啊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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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金三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